近日,欧洲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裁定欧委会2007年对中国熨衣板反倾销案终裁中拒绝给予我一家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并征收反倾销税的做法违法。这也是一个月内中国企业第二起贸易争端上诉成功案例。
2007年4月26日,欧委会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反倾销终裁决定,即维持2006年10月30日初裁决定,向广东佛山顺德永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立和日用品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别征收18.1%至36.5%的反倾销税率;对其余中国公司一律征收38.1%的反倾销税率。
随后,顺德永建开始上诉。经过两年多审理,近日,欧洲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裁定欧委会2007年4月拒绝给予该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并征收18.1%的反倾销税的做法违法,该企业将被免征反倾销税。对此,顺德永建外贸部负责人昨日表示,由于打赢了这场官司,因此已经被征了两年多的反倾销税将返还给企业,这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对中国企业的这次胜诉,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市场经济待遇问题是制约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调查取得较好结果的重要因素,中方再次敦促欧盟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上月中旬,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对“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做出判决,认为对中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不合理,要求美方重新做出裁决并提交法院审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贾金思认为,国内企业的两次胜诉表明企业如按照WTO和各地区的上诉程序和规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可以减少损失,为自己赢得发展空间,同时给予同行业企业信心。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针对国外对我国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国政府鼓励中国涉案企业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司法制度,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德永建外贸部负责人则认为,开拓海外市场,能够站稳脚跟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实属不易,企业应力争保住自己的市场,面对不公平要据理力争,但因为上诉过程漫长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企业需要全面考虑自身实力。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