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农户获"家电下乡"补贴 共计156872.3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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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花都区获悉,该区已为634农户发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共156872.30元。

农民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脑等9类家电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资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备齐购买产品的发票、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农村信用社个人结算存折)等资料,由销售网点将以上资料及产品标识卡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提交指定的镇(街)财政所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该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还将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将会同区经贸局详细宣传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具体政策。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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