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王某招聘模特拍摄淫秽照片并在网络上叫卖。经鉴定,其拍摄的照片中有573张系淫秽物品。近日,闵行区法院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王某是摄影个体经营者。为了赚取钱财,他不惜采用违法手段。2008年底至今,他通过互联网招聘模特,并租用摄影棚、宾馆等地,以30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为其招聘的模特拍摄大量的捆绑照片,在网站上发布贩卖消息,并通过QQ邮件等方式进行贩卖,从中牟利。
2009年6月4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上海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小组鉴定,王某拍摄的照片中有573张图片文件系淫秽物品。
法院认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图片共计573张,其行为已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