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开心网纠葛升级 庭外和解可能性高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0-2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10月28日消息,“真假开心网”之间的纠葛今日再次升级,上午9时,开心网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但庭审亦无结果,法院将宣判日期另定。 开心网的法院陈辞表示:“开心网”(www.kaixin001.com)于2008年3月成立,同年10月,千橡集团开通同一名称的“开心网”(www.kaixin.com),该网站的网站名称、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与原告网站完全相同,造成公众的严重误认,导致开心网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大量潜在用户流失,原告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

千橡互联则辩称: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在已经不是“开心网”(www.kaixin.com)的经营者,原告所诉主体有误,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报道,被告千橡互联的委托代理人还称,通过千橡方面的举证和对开心网证据的分析表明,在千橡开心网去年10月运营之前,开心网并不知名。据此,她表示在法律事实上不能反映知名的事实,开心网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

法庭认为,目前开心网的网络信息提供商已不是本案被告,也就是说,即便开心网指控的千橡侵权行为成立,也可能因为主体的问题无法支持开心网的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并宣布休庭,合议庭将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定。

业内人士称,此案很可能庭上没有结果,最终还是会在庭外和解。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指出:"如果从用户上来看,不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到用户的使用。"(责编:大大)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