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通过QQ视频看到好友的视频并以急用为由向你借钱时,你是否会毫不怀疑的将钱汇到好友提供的账户上?
近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利用网络视频诈骗的案件,广西俩青年利用木马程序盗取他人QQ密码,然后通过录制的视频录像向被盗号码的亲友“借钱”,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乃东、廖庆才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和8千元。
被告人廖乃东与廖庆才,均系广西宾阳县芦圩镇顾明村人,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初中毕业后两人一起到广东打工,因嫌工作辛苦且赚钱少,两人又都回到了家乡。平时游手好闲又喜爱泡网吧的他们经常感到钱不够花,就萌生了“敲”一笔发财的念头。在看到网上有人在兜售QQ盗号木马,便联系了家住河南省安阳县的QQ盗号木马制造者孙雷(另案处理),从孙雷那里购买了盗号木马。2009年6月12日,他们在家乡的一个网吧内,通过发美女图片的形式,诱使江苏省丰县张明进行视频,并将视频录制下来,同时将捆绑有QQ盗号木马的照片传给张明,盗取张明的QQ密码。得手后,廖乃东、廖庆才在张明的QQ好友名单中,找到其朋友李立,并谎称自己遇到了急事,需要用两万元钱,恳请李立予以帮助,并主动打开视频,播放录制的张明的视频,要李立“验明正身”进而取得了李立的信任。不明就里的李立在看到视频里的影像正是自己朋友张明,也没多加思索,就将钱汇到了两人提供的账户上。第二天,李立与张明取得联系,得知张明QQ被盗了,遂大呼上当,赶忙去公安机关报了警。丰县警方经过侦查,认定廖乃东、廖庆才涉嫌诈骗,将二人列为网上追缉逃犯。7月4日至8日,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公安机关在进行安全排查中,分别将在网吧上网的廖乃东、廖庆才抓获,后移送至丰县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乃东、廖庆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廖乃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廖庆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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