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纳税人到外地开展外出经营活动,必须先到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纸质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才能外出经营。现在,纳税人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外,下同)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只需上网轻点鼠标,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就会核发电子版《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并将其传递至纳税人外出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充分实现双方税务机关信息共享、两地实时控管。
据记者了解,这是广东地税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在“全省一个地税局”理念指导下,率先在全国信息化办税方面进行的又一创举。
据广东省地税局介绍,电子版外经证实现了纳税人“四个免除”:免门前办理、免纸质传递、免门前报验、免门前缴销,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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