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令狐小安)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今日发布公告:公司通过收购长城香港,从而间接的增持冠捷科技的股份,成为冠捷第一大股东,并对冠捷科技形成实质控制权。
2009年6月29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完成了对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的收购。
截至目前,长城香港持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370,450,000股,合并本公司原直接持有的冠捷科技200,000,000股,本公司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共持有冠捷科技570,450,000股,约占冠捷科技股权的27.02%,为其第一大股东。
冠捷科技董事会成员13人,其中7人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士的高级管理人员。至此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冠捷科技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形成了对冠捷科技的实质性控制
成为冠捷第一大股东对长城电脑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形成实质性控制的财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因此,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冠捷科技投资的财务核算将由“权益法”变为“成本法”,并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冠捷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合并冠捷科技报表前,对冠捷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达到实质性控制的情况下,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在购买日应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依据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2、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冠捷科技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数据将加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