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11月13日, 近日,有一篇标题为“优朋普乐回应片源合法质疑:广电总局文件可不遵守”的文章在网上流传,对此优朋普乐表示,《东方早报》报道是蓄意的,是不负责任的。并据此发表声明:
优朋普乐官方声明:
一、今天《东方早报》记者葛熔金报道优朋普乐表示可不遵守广电总局文件的说法,这是明显和蓄意的断章取义,优朋普乐自从成立以来一直尊重知识产权和遵守广电总局关于节目内容管理的各项条例规定,作为从事正版影视内容发行平台,我们知法守法并一直在积极配合国家管理部门对内容进行有效监管。
二、对于媒体记者认为优朋普乐作为反盗版联盟发起人,不具备向优酷、迅雷进行盗版诉讼主体资格,我想请这位记者应该去仔细了解后再做判断,优朋普乐诉讼优酷、迅雷盗版侵权的300多部影视剧作品都是优朋普乐具备完整的、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版权的国内和香港电影公司的作品,记者所列举的几部好莱坞电影,它的维权目前属于美国电影协会,这是基本常识。
三、优朋普乐作为反盗版联盟的发起人,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康、有序的国内网络视频商业环境,为推动正版化进程而努力,我们应该看到迅雷、优酷网站上存在大量非法引进盗版盗播的影视节目,以及包括索尼、华纳、派拉蒙和环球影业从来没有授予给这些盗版网站播放影片播放权利。
四、优朋普乐已经向国家广电总局表达态度,并已经正式呈文递送,阐述此事前后情况。(责编: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