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消息,搜狗起诉腾讯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涉及到互联网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这一普遍关心的话题,引起了法律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法院网等网站对此案的审理进行了全程直播。 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自2007年以来,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QQ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业务,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阻碍、破坏原告提供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对原告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告诉称,腾讯不仅对QQ拼音输入法进行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且在用户下载、使用“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同时,被告腾讯公司采取诱导、欺骗的方法,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除网络用户终端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客观上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原告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在用户选择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情况下,被告腾讯公司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将网络用户终端的各种输入法快捷方式的自然排序进行人为干预,使“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的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法”之后。
被告腾讯公司上述行为,降低了原告广告客户等合作方、网络用户对原告服务的评价和认同,破坏了原告与其商业合作者的合作关系,给原告造成商业信誉贬损及巨大经济损失。此外,被告腾讯公司的上述行为,干扰了原告对网站的正常运营,恶意阻碍了原告向用户提供“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服务,严重破坏了原告向用户提供“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的完整性及用户对原告及其品牌、服务的认可度,对原告推广公司品牌经营行为也造成了严重破坏。
被告奥蓝德公司在提供上述系列“QQ拼音输法”软件服务业务中,与被告腾讯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其网站作为中国最大的软件销售平台之一,其行为客观上进一步扩大了被告腾讯公司侵权行为程度,应当与被告腾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利用其“QQ拼音输入法”软件对原告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法制日报》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51.1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不过,腾讯公司在否认上述起诉的同时,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搜狗拼音输入法停止虚假宣传行为、修改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设置,停止恶意干扰用户选择QQ拼音输入法等,并向腾讯公司支付2000万元赔偿。
业内人士分析称,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制约中国互联网产业创新和发展的一个很严峻的课题,已经到了亟须解决的地步。(责编: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