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网被诉名誉侵权案二审开庭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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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1月17日电(吴冬苹)国内知名旅行网站携程旅行网因与合作酒店发生争执,其三家关联公司被格林豪泰酒店(上海)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告上法庭。携程网一审胜诉后,原告方提起上诉,案件于17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格林豪泰酒店公司在法庭上称,酒店拥有近300家门店,其中仅有约50家与携程旅行网有合作关系,它们中大多数又是加盟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前,携程网仅凭与部分门店的摩擦,就在媒体上公开发表针对格林豪泰公司的负面评价,这是以偏概全的。格林豪泰公司认为,携程网主动联系媒体发表“格林豪泰价格体系混乱”以及格林豪泰公司要求“主动下线”的评论与事实不符,构成对格林豪泰公司商业信誉的贬低,并使相关加盟商把矛盾集中到格林豪泰公司身上。

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和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三被告则认为,携程旅行网并没有主动联系媒体,相反却是由格林豪泰公司方面首先把事件推给媒体,引发炒作。所有评论都是有语境且有事实依据的。

此前,2009年8月2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格林豪泰酒店(上海)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据了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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