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每年或向中国音协缴纳800万元版权费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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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音协向广州商业提出征收商场内背景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引起了各大百货公司以及商业企业的高度关注。但是,由于中国音协提出征收的费用标准偏高,加之并没有给企业提供相应的已获得著作者版权的音乐名单,因此企业目前普遍未首肯收费标准。

据记者粗略计算,如实施开征,按照目前广州超市商场的营业总面积,每年广州将向中国音协缴纳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版权费。

有企业透露,由广州商业联会牵头,商企们曾就音乐版权费用进行磋商对策,并已派代表与中音协作进一步磋商,要求提供包括企业可选取的曲目名单,以及提供协议可作为法律有效依据的证明。

在暂未就缴纳背景音乐版权费用谈妥之前,不少企业则采取保守做法。广州友谊和广百股份均分别拥有自己的企业歌曲,因此,他们不排除会使用企业歌曲作为商场的背景音乐。而一些没有自己的企业歌曲的商场,则多为打算适用被默认为不需要缴纳版权费用的歌曲替代目前的音乐。据商场介绍,如果音乐著作的作者已经去世超过50年,他们的作品在世界上都会被默认为可免费使用的音乐。

据了解,在北京和广州均有分店的王府井百货,其北京总店和各分店均无缴纳相应费用,估计在广州分店也将不会签约。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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