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改革电信资费管理 固定本地资费设上限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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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IT消息】11月24日,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公布的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将实行上限管理。公告全文如下:

为鼓励市场竞争,促进资费水平下降,结合当前逐渐成熟的电信市场情况,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通知》规定,固定本地电话业务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业务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

通话费的资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具体管理方式是: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各项资费水

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现行标准资费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1年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时确定的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营业区

内通话费,以及现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通话费的标准资费。同时,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

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

《通知》同时规定,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通知》要求,各电信企业在制定资费方案时应科学合理、简单清晰,并进一步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要将包括标准资费方案在

内的所有在售资费方案向用户明示,供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同时,各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电信资费的研究和内部管理,通过技术、服务和

管理创新逐步降低成本,努力促进电信资费总体水平稳步下降,让广大用户共享电信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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