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违反文件规定 海信否认股权激励违规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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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称,海信集团股权激励涉嫌违规。不过,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海信对此予以否认。

2008年9月,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139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只能持有其所在企业的股份,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

有媒体指出,海信集团股权激励的股权就是子公司海信电子的股权,违反139号文件的规定。此外,ST科龙将以定向增发方式收购海信空调的相关资产,海信空调对ST科龙的持股比例将从25.22%上升至45.21%,“违规”持有海信电子的5名高管间接持有的ST科龙股份也会相应增加,上演“错上加错”。

不过,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海信已否认了股权激励存在违规行为,强调“每个过程都是严格按照政府审批和监管程序”的。

科龙有关人士则透露,重组审批已到最后一关——证监会审核,年内争取走完重组审批程序的计划不变。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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