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失误 7.3元买部手机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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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收款员操作失误,刘女士购买一部730元的手机时刷卡只付了7.3元。近日,延庆法院判决,刘女士应返还商家不当得利722.7元。

去年12月15日,刘女士在延庆的北京满家福电讯设备有限公司购买天语牌手机一部,销售单价为730元。

刘女士刷银行卡付款,由于收款员工操作失误,应收款730元成了7.3元。满家福公司在刘女士刚刚离开后即发现收款错误,马上通知刘女士,但刘女士没有返还这笔钱。后双方多次交涉未果。满家福公司将刘女士诉至延庆法院。延庆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补交理由正当,被告拒不补交应付款项构成不当得利。近日,延庆法院判决刘女士支付满家福公司722.7元。

(责任编辑: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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