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正在制定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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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今日在通报商务部有关工作情况时称,日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办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称,家电下乡产品5月份销售量达到223万台,销售额为40亿元,比4月份增长4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9省市试点的实施方案,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获补贴。目前先行试点的省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9省市。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份选择1-2家回收企业,试点城市选择1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还指出,日前,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家电“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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