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伪造的付款电子邮件,在淘宝网上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赖某,近日被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2008年12月,被告人赖某在福建某网吧上网时,从一姓曾的朋友处得知在淘宝网上,可以利用伪造的付款电子邮件骗得手机充值卡。
同时选择行骗对象也大都集中在那些开店不久的新商家之中,因为他们害怕客户评价自己的信誉不好,不敢拖延发货。后赖某向曾某索取了被害人周先生的信息,并进入周先生的淘宝网店,订购了50张100元面值的神州行手机充值卡,随后赖某将事先伪造好的内容为已付货款的邮件发给周先生并催其发货。
周先生查看支付宝账户,上面的留言显示“等待买家付款”,但随后邮箱收到的信息却是“买家已付款”后,周先生信以为真,通过阿里旺旺聊天窗口,向其发送了47张百元面值的充值卡密码。次日,周先生再次查看支付宝平台,平台留言仍是“等待买家付款”,方知被骗,遂向朝阳分局报案。后被告人赖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