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下特价笔记本电脑 商家反悔被判违约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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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2日,在一家公司举办的特价抢购活动中,一对夫妇以699元的超低价格“拍”下一台笔记本电脑。几天后商家反悔,以标价有误为由取消订单,双方对簿公堂。徐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纠纷发生后,双方在工商管理部门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以699元出售电脑,现被告公司拒绝履行协议,为违约行为。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以699元出售笔记本电脑。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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