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今年12月20号前仍然没有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将被作为无证网站关闭或禁止提供视听节目。
广电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07年12月20号联合颁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必须持有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两年来,获得许可证的网站已接近400家,所有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以及绝大部分视听服务商业网站都已实现持证运营。
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无证网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具备开办视听节目服务基本条件,但没有主动申请许可证的;另一类是不具备条件而且传播违规视听节目的。无证违规网站一直以来都是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而对于那些具备条件而没有申办许可证的网站,如果在12月20号还没有主动申请补办许可证,也将作为无证网站予以清理关闭。
据了解,2010年3月1日起,各级广电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内互联网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三个月以上的,要按照广电总局和工业与信息化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有关程序要求,重点查处,坚决关闭。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