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第一案"终审判决:网站侵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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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第一案”昨天下午终审判决。

二中院确认“北飞的候鸟”网站创办人张乐奕宣扬隐私对王菲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张乐奕对王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5684元。

法院认为,张乐奕作为姜岩的同学,设立以抨击王菲不忠行为为目的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将王菲的姓名、单位、住址等私人信息披露,引发网友人肉搜索,谩骂骚扰王菲。张乐奕作为网站管理者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判令张乐奕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赔偿5684元的判决适当,应予以维持。

■案件背景

“网络暴力第一案”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因丈夫王菲有外遇,写下博客后在北京远洋天地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

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随后注册了 “北飞的候鸟”网站,与姜岩的亲属及朋友先后在该网站上发表文章。

张乐奕还将该网站与天涯网等进行了链接。

王菲随即遭遇 “人肉搜索”,甚至有网友到王菲及其父母的住处刷写 “逼死贤妻”等标语。

后王菲将3家网站起诉。该案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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