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密码网购十余万元 19岁男孩获刑2年8个月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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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用电脑网络系统漏洞多次盗取他人网银账号及密码进行网购,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记者上午获悉,19岁的刘星一(化名)因犯诈骗罪、盗窃罪两项罪名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罚金2000元。

2008年11月至12月间,刘星一利用北京云网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电话支付接口的系统漏洞,骗购云网诺基亚牌N95型、N96型手机各1部,价值9798元,另骗购价值8万余元的Q币、游戏点卡等虚拟财产。

刘星一发现,只要在云网网站上下订单,选择用民生银行的电话银行来支付,在用户未确认支付时,云网系统就已认定其支付了货款,之后便确认发货。因此,刘星一购买的物品实际并没有付款。

2008年11月,云网发现有人利用民生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接口的漏洞频繁进行交易。同年12月4日,云网网站将系统升级,清除了这一漏洞,并通过作案人在网站的会员注册、所留姓名、联系电话、IP地址等进行串并,认定238笔交易都是一人所为。该人用过季铭川、哈拉里、米里等姓名。

据悉,刘星一在云网网站试图骗取2000余笔交易,总价值100余万元,网站将大批订单拦截,被骗的238笔是已经发货无法追回的。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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