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被指涉嫌违法经营 中联通称完全合法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12-2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联通、电信涉嫌违法经营”,指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未获得经营许可证。中国联通有关负责人28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这些说法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和手机营业厅的经营都是完全合法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3G移动技术的快速发展,广大消费者普遍要求电信企业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服务。为满足用户需求,在大力推进传统销售服务渠道建设的同时,中国联通专门建设了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手机营业厅(mob.10010.com和wap.10010.com)等各类电子渠道,直接向用户提供包括话费查询、交费充值、购买充值卡、选号入网、积分兑换、宽带固定电话新装、增值业务办理等在内的一揽子服务。

新一轮电信重组完成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新组建的中国联通换发了新的经营许可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联通已于2009年4月9日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语言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遗憾的是,中国联通在2009年4月9日至12月25日期间,未能及时在上述三个经营性网站明示上述经营许可证信息,引发了个别媒体的误解。为此,中国联通已于12月26日纠正了上述疏漏,并在上述三个经营性网站明示公司持有经营许可证的信息。对此工作程序上的瑕疵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国联通向公众表示歉意、也将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