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产业新政:非公有资本参与渠道拓宽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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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提供具体方向和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制定完成并印发。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再次细化了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和渠道。

《指导意见》提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指导意见》首次对于非公有资本如何参与新闻出版产业进行了详细表述,即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指导意见》还指出,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支持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办厂、开店,实现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的落地和本土化。对符合国家出口指导目录规定的境外投资,在政策、资源、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举措将为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另外,这份7000余字的《指导意见》还第一次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定义。它包括图书、报刊等纸介质传统出版产业,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动漫、游戏出版产业,印刷复制产业,新闻出版流通、物流产业等五方面内容。

据统计,2009年我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将突破万亿大关。目前,我国已拥有报纸1943种,期刊9549种,图书出版单位580家。全国共有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发行企业12万余家。图书、报纸、电子出版物品种和总量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位。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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