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我国有近半数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今天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共同举办的“青少年网络伤害”网上座谈会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这样指出.孙宏艳谈到,对青少年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青少年可以很好地利用网络,比如说培养他自己的使用现代信息的能力,然后掌握一些高科技的技能,能够提 高工作效率,开阔视野等等,这是好的一方面.但是同时又有很多人因为使用网络而受到伤害,比如说有的人会通过网络总是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还有的人会成为 受害者,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我们做了青少年网络伤害这样一个课题,这个课题的研究主要是25岁以下的城市的和农村的青少年.
孙宏艳说,通过研究,我们有一些发现.第一、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2.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还有一部分青少年因为相信网络的虚假信息造成了财物和身体上的伤害.第二、69.4%的青少年是靠网络减压或者是发泄情感的,他上网主要是为了减压,他觉得平时的压力很大,所以特别想上网发泄.同时发现青少年上网是最长的,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的时间为5.3个小时,平均每周上网时间是37.1个小时.
玩暴力游戏是犯罪重要诱因
今天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共同举办的“青少年网络伤害”网上座谈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法官认为未成年人长期玩枪杀、爆破等游戏会产生道德认知错位,使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采取网上的一些暴力的手段,造成犯罪.
尚秀云认为当年未成年人犯罪是多方面的,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其犯罪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未成年人受到暴力信息的影响,因为未成年人长期玩枪杀、爆破等游戏,时间长了以后,往往在道德认知上有一种错位,会认为在网上做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合理的,所以会在现实生活中采取网上的一些暴力的手段,比如说是诈骗、盗窃、抢劫.
另外一方面是淫秽色情对孩子的影响,现在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成长发育的程度加快了,一般要提前一到两岁进入青春期,我们的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特别容易模仿,接受暗示,网络上的色情淫秽的信息特别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性犯罪,比如说暴力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等等,也跟网络里面的有害信息影响有关.(责编: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