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电子地图 凯立德公司被判赔200万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国内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第一案经广东高院终审判决,认定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凯立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等存在恶意抄袭、剽窃,判处凯立德公司向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合计近200万元,并在《中国测绘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2006年,长地万方公司发现凯立德出版《凯立德365城市地图》抄袭其《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简称《道图》)第一、二、三版的内容。长地万方2007年3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2月,海淀区法院判决凯立德侵权成立,凯立德上诉。2008年7月,北京第一中院驳回上诉。

在北京诉讼期间,长地万方发现凯立德将本案中认为抄袭内容删除后换个版本号又出版,2007年9月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佛山中院2008年6月一审判决凯立德构成著作权侵权,要求销毁侵权产品,在《中国测绘报》登报致歉,并赔偿长地万方1000万元。凯立德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