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家电下乡发货与销售金额相差大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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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商务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发布数据,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信息系统登记的生产企业累计发货9245.05多万台,发货金额1627.53多亿元;销售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登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767.98多万台,金额共计692.57多亿元。家电下乡产品的“发货金额”与“登记销售金额”存在高达900多亿元的差距。由此引发外界对于去年家电下乡的解读———按照1627亿元发货金额评价,已超拉动农村1500亿元消费预期;据692亿元登记销售金额计算,家电下乡销售尚未完成预期的一半。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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