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立法未经用户同意禁止发商业短信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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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视接受设备看港澳台电影……”深夜2点,你从梦中醒来看到这么一条短信是什么感受?南京市政协委员、“姹而明”美容美发中心董事长毕大容向记者讲述了她半夜遭遇的短信骚扰。据毕大容介绍,在她手机里大概60%是这样的垃圾短信。在昨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江苏省广告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审议,条例通过后,垃圾邮件和短信发布将被套上“金箍”。

手机里6成短信是广告

“我经常在夜里收到这些卖假发票、卖窃听设备,甚至连买卖枪支的都有。”毕大容告诉记者,接到这样的短信,如果是在休息或者工作,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怕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打开看到这些垃圾广告,心情就会很差。”而根据毕大容的调查,目前社会上垃圾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滥发已经十分严重,从她个人而言,手机里收到的短信60%是无用的广告信息。

“我在妇幼保健院生完小孩后,手机很快就被奶粉、尿不湿以及一些婴幼儿用品商店广告信息占领了。”今年5月,刚刚生完小孩的姚女士遭遇了频繁的短信骚扰,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甚至在几个月内频频向她发送短信,向她讲述小孩办保险的好处。“把我搞得很烦,连月子都没坐好。”

“问题是,我的联系方式怎么会被这些商家知道的呢?”姚女士很疑惑。

群发公司日发万条短信

毕大容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广告短信是商家企业购买的,另外大部分是短信群发公司发送的。因为她从事美容美发,因此经常有一些短信群发公司联系她,希望能够代理企业的短信群发业务,“因为我自己也深受其扰,因此拒绝了。”毕大容表示。

记者在网络搜索引擎上输入“短信群发公司”,搜索出超过321万条结果,而“南京短信群发公司”搜索结果也超过17万条。那么,垃圾短信是如何发送到手机上的呢?记者拨打了南京一家叫做“极速飞信”的短信群发中心,一位姓左的工作人员接了电话。

“我是一家酒店的老总,请问你们是怎么做短信广告的。”记者向左小姐咨询道。左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短信是5分钱一条,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精确发送,“我们有移动几十万个客户号码呢!可以根据你们的要求调取。”

而在另外一家名叫“梦网企业短信”的短信公司,该企业的客服人员还表示会提供证券业、商品业、商场超市、保险业的精确发送,而且发送能力每天可以在十万条以上。“一条成本在2分钱左右,发送10万条短信,几台机器数小时就能搞定。”一位电信从业者告诉记者。

知情人披露买名单幕后

群发公司发送的大量短信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所以大量广告、诈骗性质的垃圾短信令手机用户苦不堪言。那么,这些名单是如何到发送者手上的呢?

在要求记者匿名的情况下,南京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王女士向记者透露了名单买卖的全过程。“我们经常会从医院、影楼、宝宝服装店以及售楼处购买手机名单,来进行短信营销。”

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一次购买名单的经历,她是做保险销售的,因此就必须拥有一定量的客户群。去年6月,他就通过同事联系上了一位神秘的“中间人”,据同事介绍,这位“中间人”与医院的关系很熟,能够拿到医院刚生宝宝父母的手机号码。因此,王女士向这位“中间人”订购了100个手机号码,而价格是“直接带有家庭地址的1.5元一个、不分区域的1元一个。”

“但是那次购买所取得的效果其实并不好。”王女士透露,因为“中间人”一般都会把号码买给多家客户,所以经常打过去对方比较反感。“那次100个号码中只有一个人买了保险。”王女士表示。

王女士因此提醒市民,如果不想自己的手机频频接到广告短信,那就注意不要在一些公共场合提供自己的手机号码,因为这些号码很可能被对方转卖来营利。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

没经用户同意不允许发商业短信息

像短信群发公司这样的企业以后将被戴上“金箍”了!昨日举行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广告条例(草案修改稿)》。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和移动通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和短信息。

记者还发现,在《江苏省广告条例(草案)》中第二十五条曾经规定“为他人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向其所在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而这一条对于违规短信发布者有所限制的条款却在本次修改稿中被删除了。这是为什么呢?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克希表示,主要是有些部门提出,不仅是移动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他主体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时,也应该依法取得许可。因此,在修改中增添了第十九条:“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依法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这就意味着,凡是想发布商业广告的公司,仍然必须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这也无形中设立了“准入制”,那些不具备广告经营许可的短信群发公司将被认定为违法。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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