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互联网信息不容置疑 有法律依据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26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24日就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有关情况接受记者专访,强调中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互联网的政策环境是好的,中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

据该发言人介绍,截止到去年底,中国网民达3.84亿,网站达368万个,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对于国际上有些人指责中国“限制网络自由”,该发言人表示,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中国依法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保护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利用互联网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分裂、宣扬邪教以及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和恐怖等信息。中国依法处置这些有害信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容置疑,与所谓“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文化传统和社会关切不同,因此,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办法也不会完全相同。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