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中院日前宣布了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唱片协会再次败诉。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华纳唱片三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
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处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
法院裁决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百度很好履行了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义务,理应受到搜索引擎避风港原则的保护。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