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早被注册 苹果平板电脑或引来官司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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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苹果(Apple)公司可能与日本富士通和欧洲最大芯片制造商意法半导体陷入法律纠纷,原因是苹果使用了“iPad”来命名其平板电脑。

2000年,意法半导体在欧洲为其专有半导体技术注册了iPad商标,自那以来一直在使用该名称。富士通自2002年起生产一款提供给店员使用的称为“iPad”的手持式电脑,此项商标申请仍在审批中。

其它一些公司也是iPad商标的所有者,包括西门子(Siemens)和Coconut Grove Pads。前者有权将iPad一词用于发动机和电动机;后者自2008年起有权用这个词命名加垫文胸。目前的情形让人回想起2007年,当时苹果首次宣布推出iPhone,而该名称的使用权为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所有。思科对苹果提起了诉讼,后来两家公司达成和解,同意共享这一名称,和解条件从未被披露。

意法半导体表示,该公司“正在调查情况”,尚未做出任何采取行动的决定。富士通表示:“(公司)知晓苹果宣布推出iPad的消息以及它可能对我公司商标构成的侵犯……我们目前正与我们的商标律师讨论可选方案,暂不做进一步评论。”

虽然商标纠纷很少阻碍产品的发布,或者迫使一方更改名称,但如果苹果无法推翻富士通的申请,或者证明两种产品不会被混淆,它可能不得不从富士通那里购买使用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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