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游戏外挂获利18余万元 被告六人均获刑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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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苏铜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恶意游戏外挂软件的非法经营案,依法判处被告许豪、毛桂、许营等人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徒刑并处罚金6到10万元。

据了解,2009年10月,家住铜山县的青年王某举报,网上有人大肆叫卖一款“开心一起上”的外挂软件,严重损害了玩家的利益。铜山县公安局网络警察调查发现许豪等人的不法行为,迅速追踪到四川成都和安徽淮北,将许豪、许营、毛桂、王强等人控制。

据四川成都人许豪交待,由于经济拮据,便想以开发游戏外挂软件来快速赚钱,在得到网友毛桂和王强提供的2.5万元投资金后,许豪找到哥哥许营商量开发游戏外挂软件事宜。拥有网络公司的许营,当即便让公司员工林宇研发此软件并由曹魏负责部分测试工作,一个月左右,研发出“开心一起上”的游戏外挂软件,毛桂和王强二人通过互联网对外销售,从2009年5月到10月,二人经营上述外挂软件金额共计人民币185433元。

近日,铜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许豪、毛桂有期徒刑各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各10万元,被告人许营、林宇、王强有期徒刑各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各8万元,被告人曹魏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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