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暴力游戏是未成年人犯罪一项重要诱因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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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人民网记者孝金波摄

今天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共同举办的“青少年网络伤害”网上座谈会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法官认为未成年人长期玩枪杀、爆破等游戏会产生道德认知错位,使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采取网上的一些暴力的手段,造成犯罪。 尚秀云认为当年未成年人犯罪是多方面的,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其犯罪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未成年人受到暴力信息的影响,因为未成年人长期玩枪杀、爆破等游戏,时间长了以后,往往在道德认知上有一种错位,会认为在网上做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合理的,所以会在现实生活中采取网上的一些暴力的手段,比如说是诈骗、盗窃、抢劫。

另外一方面是淫秽色情对孩子的影响,现在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成长发育的程度加快了,一般要提前一到两岁进入青春期,我们的孩子进入青春期以后,特别容易模仿,接受暗示,网络上的色情淫秽的信息特别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性犯罪,比如说暴力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等等,也跟网络里面的有害信息影响有关。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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