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通知 严格规范网站备案信息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2-2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工信部日前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以及相关互联网监管协调部门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网站主办者可以为单位或者个人。对于个人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审核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登录本单位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

通知要求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在3月底前正式实施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