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获悉,今日起,新疆兵团团场职工(具有团场户口或承包土地满一年),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经销售网点审核通过,可直接在销售网点领取补贴资金。
根据新疆兵团财务局、商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式的通知》规定,从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新疆兵团团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兑付由以前的“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整为“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垫资兑付,财政部门与销售网点定期结算”的兑付程序。
据了解,以前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繁杂,团场职工从购买家电到拿到补贴至少需要1个月,大大影响了团场职工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此次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程序,实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补贴,不仅可以调动农牧民购买的积极性、扩大销售数量和规模,还有利于提高财政补贴兑付率,真正使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而且对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统计,从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31日,新疆兵团(所辖4个城市的销售已列入自治区统计)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万台(件),销售额2011万元人民币。实际已兑付补贴2.9万台,实际发放补贴资金704.5万元。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