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立特手机内置"月亮之上"被判侵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发现埃立特手机内置《月亮之上》歌曲后,享有词曲著作权的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将手机生产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一审法院判决生产商赔偿2.5万元。

原告诉称,该公司对其录音制品《凤凰传奇 月亮之上》依法享有录音制作者权。2008年9月26日,公司在国美电器白石桥商城购买了一部深圳市埃立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埃立特M33”型手机,该手机记忆卡中存有《月亮之上》歌曲并可播放。

原告认为,埃立特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将涉案歌曲内置到其生产的手机中,国美电器白石桥商城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内置涉案歌曲的手机。三被告侵犯了自己词曲著作权、表演者权和录音制作者权,因此诉请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埃立特公司赔偿8万元经济损失。

东城法院审理后,判决国美白石桥商城、国美公司停止销售含涉案歌曲《月亮之上》的“埃立特M33”型手机;深圳市埃立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含有涉案歌曲的“埃立特M33”型手机,并赔偿原告2.5万元。

(责任编辑:GH)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