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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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数据,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已超过3.5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48.5%。而在2008年金融海啸席卷全球时,身处中国外贸最前沿的广东省官方与企业发现,通过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转“危”为“机”。 鉴于此,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怀揣一份关于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赴京,建议中国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保障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同时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防范和减少网上交易风险。

徐龙介绍说,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子商务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平台建设滞后、应用范围不广、安全性不够、诚信度不高等问题。比如:在网上购买了A品牌剃须刀,但实际收到B品牌产品;在进行电子支付时卡号和密码被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因网上购物时留存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被泄露,而遭受推销广告等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频繁轰炸;某网站原本推出客户凭购物订单号参加奥运竞猜活动,但后来竟然不说明原因就突然取消。

徐龙指出,目前,已经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综合性电子商务法。中国电子商务立法明显滞后,目前没有统一系统的电子商务法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已制定的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也存在效力层级不高、体系不清、内容不全等突出问题。在徐龙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内容应包括立法宗旨、电子商务概念、基本原则、交易主体、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及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税收、行业自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责编: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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