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今年6月推向全国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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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和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在9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推向全国。

在这份下达到各个省市的通知中,三部委指出,尚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

三部委明确对申请家电以旧换新的省市销售体系、回收体系和拆解处理能力需要达到的条件。由于各省市普遍存在拆解能力不足的问题,三部委在通知中还提出,鼓励跨区域联合深度处理废旧家电的拆解产物(如电路板、含铅玻璃等)。商务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2月20日,家电以旧换新在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721.7万台,销售新家电667.0万台,销售额达264.5亿元。仅今年春节期间(2月5日~20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72.6万台,销售新家电73万台,销售额达29.5亿元。

分析认为,这一政策的推广,将使冰洗和彩电生产厂家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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