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第二大股东减持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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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15日,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隶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十所”)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0年3月15日, 十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1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62%。

本次减持前,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7,50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十所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62,013,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1%,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次减持后,十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39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与十所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4,903,69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5.29%,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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