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批准淘宝进行网游虚拟货币交易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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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IT消息】3月31日,据文化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公示》系统显示,淘宝网已经获得了文化部的批准,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这也意味着淘宝网“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的身份得到官方批准。

去年6月,文化部和商务部下发了《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淘宝网应当取得文化部的批准,否则不准进行相关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称,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两项业务。而腾讯一方面作为发放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另一方面,据观察腾讯拍拍也存在虚拟货币交易的服务。

此前,《上海商报》曾引述法律专家的意见称,虚拟货币新政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此举有待商榷。

这一新规对部分网游企业影响颇深。巨人网络财报显示,受新政要求停止“开宝箱”举动的影响,巨人09年三季度收入环比下降20.3%。(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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