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员工帮好友群发48万条短信 获刑5年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早报讯 (成华检 早报记者 关义霞)在所谓好友的要求下,刘钢(化名)私自在自己的公司机房内接网线,群发48万条广告短信,导致公司损失2万余元。目前,刘钢已因犯盗窃罪获刑5年,同时被没收1.2万元财产。

刘钢在成都一家通信公司当技术工人已14年。刘钢无意中向网友“阳光”透露了自己在成都某通信公司上班的事,自此后,“阳光”便经常请刘钢吃饭喝茶,还不时给他的孩子买各种小礼物。在感觉关系到位后,“阳光”问刘钢:“可不可以帮我免费群发短信广告?”刘钢碍于情面答应了。

2009年2月23日,刘钢溜进机房私自将一根网线连接在公司网络中心机房的机器上,并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接。然后,“阳光”通过互联网对刘钢的电脑进行远程控制,进而接入公司机器,将编制好的广告短信通过该公司的短信平台群发。不久后,通信公司发现刘钢的行为,经计算,这些短信给公司带来了2万多元损失。案发后,“阳光”溜之大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