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电信宣传不实 监管机构罚款警告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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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中华电信网页广告宣称其“光世代”使用光纤网络,但相关机构调查称,事实上使用的事电缆、光纤并用的方式,并最终决定对中华电信罚款100万元(注,约合21.5万元人民币)。

中华电信在网页刊载“宽带接取网络比较”,指“光世代”是使用“光纤网络”,有“网络保护机制”,线路发生问题时有替代线路;一般Cable Modem(电缆调制解调器)使用“同轴电缆”。但台湾通讯委员会指出,台湾光纤网络架构分光纤到户、光纤到大楼、光纤到光化交接箱三种,后两者使用同轴电缆连结,并非全程用光纤,也“无替代线路”;且Cable Modem亦为光纤与电缆并用。

中华电信网页广告宣称光世代上行速率是2到5M,下行速率10到100M;Cable Modem上行80K到1M,下行是230K到10M。但根据中华电信提供的资料,Cable Modem上行可达128K至2M,下行也有1到30M,与广告宣称不同。台湾通讯委员会表示,一般Cable Modem上行及下行速率可达30M及160M,远超过中华电信广告宣称内容。

中华电信广告宣称Cable Modem“使用同一媒介、安全性低”,但台湾电信技术中心表示,Cable Modem与光世代皆有安全保护机制,在无案例及数据下,无法判断何者安全性较高。广告还宣称Cable Modem网络扩充性“视客户数决定传输速率,扩充性低”,但台湾电信技术中心表示Cable Modem扩充性取决于系统,并非完全取决于客户数多寡。

相关机构调查后认定中华电信违反公平法,处中华电信一百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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