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署:20多名新闻记者在2009年被判刑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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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7日在辽宁沈阳召开的“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共办理新闻报刊领域群众举报案件556件,其中记者收受钱财、敲诈勒索案件76件,一号多刊(报)、买卖刊号案件144件。

2009年,全国有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今日早报》《半岛都市报》《京华时报》《洛阳晚报》等十几家报纸因刊发虚假失实报道受到公开通报批评、警告或停刊整顿等处罚,近百名媒体从业人员因存在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列入新闻从业不良记录,其中有20多名新闻记者被判刑。

李东东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违规问题举报不断的报刊社重点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有效证据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理,并在报刊质量评估和退出机制中作为重要考核分值。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敲诈恶性案件和重大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力度,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新闻从业不良行为数据库,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的快速处理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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