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真维斯公司电脑部副经理,在淫秽网站担任高级版主,上传的淫秽视频点击量达到30余万次。今天上午,马某被控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上午9时,脸色苍白的马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才30岁。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20日间,马某在丰台一小区内,多次在互联网“性吧”网站“性之影吧”板块内上传视频文件链接,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
马某说,他月薪5000多元。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没有乐趣。由于无聊,再加上他是学电脑的,当版主能证明实力。每晚哄孩子睡着后,他就上网“溜达”。
“当时很傻,没想到危害那么大,很后悔,对不起妻子和孩子”。马某哭着在庭审笔录上签字。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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