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检察院以犯诈骗罪对张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从2008年1月至8月间,通过克隆知名网站的页面,以销售商品为名,连续诈骗60余起,获取财物近20万元。
网购手机没买成
却被划走三千元
2008年2月,王某想购买一部手机,便在淘宝网上联系到卖家张某,但张某通知他要到淘宝网的另一个页面下订单,并给王某发来了该“淘宝网址”的链接。王某按此链接登录后,见依然是淘宝网的页面,同时也使用支付宝交易,就没有产生疑虑。于是,他填好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后就提交了,结果系统显示“交易繁忙”,反复几次都不成功。王某见无法交易,就另寻其他卖家。
过了几日,王某到银行查询消费情况,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上显示“个人消费3000元(网上支付)”。王某大惊失色,马上回来找卖家,结果该卖家已不在淘宝网上了。
王某对此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淘宝网这样正规的网站也存在欺诈?王某回忆了整个交易过程,发现他按照张某给的“淘宝网址”链接登录后,所显示的网址是“www.taobaoo.com”, 比真的淘宝网址多了个“o”。而页面的色彩、标识都跟真的淘宝网页一模一样。显然,王某已被张某骗走3000元。
克隆的网站多是
消费者较信任的大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