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刊发虚假新闻应立即向公众致歉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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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本年度第五次会议上获悉,针对近期网络媒体刊发假新闻或报道中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因而造成了极其恶劣后果的情况,对本市网媒协会成员提出要求,在刊发转载时发生假新闻情况后,应立即向公众做出道歉或说明,以清除影响。

评议会上有关负责人提出要求:有新闻登载资质的北京网络媒体成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不得自采新闻;在转载传统媒体新闻时,应进一步完善甄别、求证、核实、去伪机制,防止二次传播;在刊发转载时发生假新闻情况后,应立即向公众做出道歉或说明,以清除影响。“欢迎公众对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成员单位刊发的新闻进行监督和质疑,对涉嫌的假新闻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对相关网站进行公开谴责。”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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