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遭新浪强行播放 优朋普乐誓讨公道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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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网讯】电视剧版《手机》5月10日正式开播以来,卫视和新媒体的收视率同步飙升,成绩斐然。然而5月20日新浪网却悍然出现大规模盗版,相关《手机》视频剧集被推到首页,5月21日,电视剧《手机》制片方,北京尚品佳作影视文化公司紧急召集相关媒体,向媒体强调了该剧的新媒体信息传播权归优朋普乐公司独家所有,互联网独家播放权属于搜狐视频,见面会上,公司总经理王均表达了对猖狂盗播行为的谴责,并详细地讲述了与新浪交涉过程中的诸多内幕。

缘起

2009年5月,尚品佳作获得著名作家刘震云小说《手机》的电视剧拍摄授权。虽然电影版《手机》曾经火爆一时并成为经典,而且电视剧版由国内顶级演员陈道明和王志文领衔主演,但尚品佳作毕竟是一个刚刚成立的公司,规模小,缺少经验和人手,王钧时常对该片的宣传推广担忧。

通过刘震云介绍,王钧同新浪取得了联系。刘震云、电影《手机》、陈道明、王志文等等一系列一骑绝尘的卖点,使新浪对该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双方便顺理成章的沟通合作事宜。

一个月后,双方确认了合作协议。该剧为新浪提供博客等产品的内置广告服务,以及一系列的互联网权益,新浪成为该剧的网络播出合作伙伴。作为回报,新浪除提供一定量的宣传推广服务外,还将在协议签署5日内和电视剧全部上线后,分两次向尚品佳作支付人民币20万元。

电视剧《手机》共36集,即使新浪需要支付的20万元仅仅作为互联网独播费用,合5556元/集,而这样的热点剧当前的市场价格则达到至少300万人民币。如果再考虑到电视剧内置新浪产品和公司场景,即使在版权价格并没有出现增长的当时,也基本等同于白送,是天大的便宜。

然而,面对这份天大的便宜,新浪却选择了另有打算。

缘灭

2009年6月下旬,尚品佳作将由新浪拟定的不得修改的格式合同发给新浪,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次致电新浪尽快签约并履行合同,在等待新浪回复的过程中,因为已经开拍,在没有合同情况下,尚品在所有平台做了大量工作宣传新浪 ;令尚品佳作不解的是,新浪的联络人、新浪网媒体拓展部某职员,在完成了电视剧中为新浪内置的博客内容拍摄之后,新浪方却陆续以“人事变动,无法签约”推塞。

直至2009年7月,一个月后,新浪联系人回复:新浪法律部认为没法律效力,必须重新签署合同,并且寄来新合同。但尚品佳作要求退还旧合同,在此之前不会进行任何签署,并索要原来的合同,新浪的回答是已丢失;至此,尚品佳作认为,在同最大门户网站新浪合作中没有受到重视,并且受到欺骗,必须寻找新的出路。

考虑到新浪的媒体影响力,没有因为电视剧中已经内置了新浪的产品推广而追究新浪的违约和毁约责任,更没有将剧中为新浪做的产品内置推广内容删除。新浪也没有按照协议约定,为电视剧《手机》提供任何宣传推广。

随后,尚品佳作将该剧的新媒体信息传播权独家授权给优朋普乐,优朋普乐将新媒体信息传播权中的互联网传播权益,独家授权给搜狐视频,自己则保留了手机和IPTV的传播权,并拥有新媒体信息传播权的维权权益。

争论

五一期间,尚未播出的电视剧《手机》在网上出现盗版,制片方北京尚品佳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便在第一时间便会同拥有新媒体信息传播维权权益的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了坚决的维权行动,特别向公众强调,该片的互联网传播权归搜狐独家所有。与以往互联网视频维权不同的是,盗播电视剧《手机》被列为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因此展开了侦查。

5月4日,新浪透露将于5月10日上线电视剧《手机》,与电视台同步播放。拥有新媒体版权维权权益的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看到这个消息后便立即否认了这一说法,明确说明,“《手机》的网络播放还没有授权给新浪,而且与电视同步根本不可能,约定是电视播出后7天,搜狐首播”。

随后,朱江在新浪微博中公开贴出电视剧《手机》的版权说明及授权书影印件,以及优朋普乐致新浪关于该剧的权利通知函的影印件,再三强调该剧的网络权益归属以及盗播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5月10日,电视剧《手机》在北京卫视等获得该片首播权的四大卫视的黄金时段正式播出,并迅速掀起了收视高潮,成为互联网上的热门话题。这一天,新浪并没有播放该剧。据内部人士透露,新浪高层对参与电视剧《手机》合作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反悔

5月14日,拥有电视剧《手机》独家互联网传播权的搜狐视频,与版权方友好协商后,正式播放该剧。该剧播放后,立即得到了网民的积极响应。该剧不仅成了每日播放最高的电视剧,更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播放总次数超过2000万。如此骄人的成绩,新浪确实眼红了,又开始后悔了。

5月19日上午,新浪网相关负责人先后到出品方尚品佳作和版权方优朋普乐强硬通知,将于5月20日播出电视剧《手机》。

新浪网相关负责人离开后,尚品佳作财务人员发现,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账上刚刚收到新浪汇过来的人民币10万元。由于同新浪的协议已经因新浪的违约作废,尚品佳作做了拒收处理。更令人称奇的是,尚品佳作几乎同时收到了新浪快递过来,此前新浪早已声称丢失的协议,这一次,协议不仅找到了,而且新浪还签字盖章了。同那笔汇款一样,尚品佳作原封未动予以退回。

同一天,优朋普乐董事长兼CEO邵以丁同CEO助理朱江,与新浪会面了解到新浪的态度之后,说明了该剧的互联网权利已经独家签授搜狐视频。如新浪要播放该剧,需要向搜狐视频沟通购买。而新浪相关负责人一再表示新浪20日一定会播出该剧。邵以丁代表优朋普乐表示,如果新浪坚持播放,作为该剧维权的权利人,优朋普乐一定会让律师取证并进行相关的诉讼行动,并专门布置了法务部及时监控。

5月20日下午,新浪不顾一切劝阻,上传了电视剧《手机》的前20集。并在21日再度上传21-22集。片方对此非常无奈,对商业合同想“丢”就“丢”、想“找到”就“找到”的傲慢态度更感愤怒。

反思

一方是在美国上市的门户网站,一方是刚刚起步的制片公司;一方拥有强大的媒体平台和资源,一方拥有优质内容和法理;一方一再出尔反尔,一方一再保持忍让。这个事情时间跨度也许过长,但脉络线索非常清晰。无独有偶,某知名影视公司宣传总监告诉记者,这样的事件其实并不少见:“新浪拥有所谓的媒体话语权,但其实本质是商业公司,最重要的还是利益。所以经常会以所谓的媒体态度,很多时候,制片方在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都显得特别弱势。”

垂直视频网站的版权意识和行为日渐规范,拥有媒体属性的门户网站却创造了另一种盗版形势。面对强大的新浪,弱小的尚品佳作一忍再忍,最终却被推到悬崖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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