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时评■崔克亮
今年年初,美国《时代》周刊评出2009年度人物,第二名是一个群体——中国工人,入选理由是,中国经济能够抗击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快速发展,并带领世界走向经济复苏,首先要归功于千千万万背井离乡、勤劳朴实的中国工人。
或许是为了给这番光鲜说辞背后不足为外人道的复杂况味做注解和讽喻,深圳富士康公司中那些“背井离乡、勤劳朴实的中国工人”在短短四个月之内连续有十人跳楼自杀,造成八死两伤。
有心理学家称,“2008年,中国自杀率大约是每10万人中有12名自杀者,而富士康的自杀率是每10万人大约有2名自杀者。”言下之意是,富士康员工如此密集的“十连跳”在中国实属正常。对此,已有网友敏锐地指出,这种说法只看单个统计量,不顾数据的变化和分布情况,不顾其他方面的指标。要剖析此现象,至少还必须考虑自杀率变化的速度(短时间内连发)和来源(都来自富士康)。
由此可见,“十连跳”暴露出富士康在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诸方面存在问题应该是不容搪塞和置疑的。民间“富士康网友观察团”发布的报告称,富士康既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准时支付工资报酬、购买保险等正规的一面,又存在工资偏低、超时加班、管理方法粗暴等问题。
事实上,早在四年前,就有媒体报道了深圳富士康工厂“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并用了“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标题。记者和相关两新闻人迅速接到了中国新闻史上向记者索赔标的最高的起诉,分别是3000万、2000万和1000万元。后来案件虽然以富士康主动撤诉了结,但亦说明了今日之富士康事件有前鉴可寻。
富士康“十连跳”事件直接关乎企业社会责任。众所周知,企业社会责任首先意味着企业有善待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其次意味着企业还有回报社会和族群、与生态环境友好相处等责任。中国古人尝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如果一个企业连自己的员工都不能善待和尊重,却对各类作秀式的慈善募捐或公益活动孜孜以求,则该企业很可能是热衷于沽名钓誉者,而非诚信之辈。
笔者以为,富士康事件的出现既与其类似福特主义和泰勒制的“科学管理”有关,更与其企业社会责任践履不到位有关,同时,也有着中国大变革大转型时期的社会性根源。十九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其《自杀论》一书中就阐述道,社会环境与自杀有着密切的关系,包括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社会因素,某种程度上自杀是社会的产物、为社会事实所决定。他还指出,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
如果把最近发生的赵作海案件、校园血案与富士康事件等影响重大的社会事件联系起来看,正好佐证了涂尔干100多年前的先见之明。其中的逻辑链条应该是,某种程度上的社会不公正(尤其是作为社会正义最后守护神的司法不公)必然导致社会失范,而社会失范则会引发连锁效应。富士康工人以惨烈的“十连跳”昭示了这一逻辑链条,也照亮了当下严峻的社会现实。
从这一分析出发,可以得出规避或减少富士康事件的基本思路:鼎立公正的社会规则,以规避极端事件发生,具体而言,就是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让城乡人口自由双向流动就业;打破国企垄断一切能赚大钱的领域的局面,大力拓展民间投资兴业的渠道;无分城乡,向全体国民平等开放所有就业领域、岗位;建立平等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我国未来改革和发展的重心,应当是弘扬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冷酷的血汗工厂的存在是有违这一历史潮流的,是需要改革的不良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