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德均妻子向司法部门递质疑材料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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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殷洁)长虹“财务门”举报人范德均妻子张李涛昨天向记者表示,已经就范德均被绵阳警方带走一事写成书面质疑材料,发送给多个公检法部门。

张李涛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上周四晚9时左右,范德均在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吴江市一超市内被几名便衣人士戴上手铐带走,这几名便衣人士出示了警官证,称是协助绵阳警方办案。随后范德均被带至吴江市江陵看守所,并于次日凌晨2点左右被提审。“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老范被关在哪里,只好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材料,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张李涛称,范德均被带走时公安机关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至今家属没有收到任何部门的正式书面通知。

据了解,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

长虹前员工范德均此前在8年里3次举报长虹,今年年初举报四川长虹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增销售收入约50亿元的行为。

范德均5月20日被带走前曾接到四川证监局打来的电话,告知调查已经结束。根据四川证监局和国税局的调查,长虹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长虹称上周五已向司法机关报案,请求依法追究范德均侵害长虹商业信誉的刑事、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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