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昨日联合发布了新版《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期延至2011年12月31日,原有的9个试点城市将继续实施,同时新增19个试点省市。在汽车、住房两大消费热点出现降温迹象的当下,加大家电消费的刺激力度,再续政策拉动效力,显然有助于消费结构升级。
相关专家指出,家电以旧换新是在特殊时期实行的“非常规”刺激内需政策,在经济形势回转后,这一政策会逐步退出。“后家电以旧换新时代”,如何实现政策的无缝对接?如何续力政策对行业的扶持?对消费者、企业、渠道商而言,常规的政策扶持显然更为“润物细无声”。现在看来,《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极有可能成为政策的接棒者。
政策延期将微调 个人、单位购买数量将设上限
根据《方案》,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仍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和拆解处理补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的补贴资金。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可享受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指定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方案》对备受关注的补贴标准并未做调整,仍然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但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一份配套的讨论稿提出,在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内,个人和单位购买数量将有所调整,规定个人购买新家电原则上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不超过50台,超过数量需报批,同时,之前较为模糊的拆解处理补贴此次也有了明确说法,除空调不参与拆解补贴外,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脑四类家电均有每台5元-20元不等的补贴。
此番政策延期,之前良好的实施效果显然是最大的动力。家电以旧换新实行一年来,消费者享受补贴超过50亿元,受惠家庭达1400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试点省市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国美、苏宁两大家电销售企业在9个试点省市的五类家电销售总量同比分别增长94%、62%,其中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量分别占五类家电销售总量的57%、68%。
据了解,目前尚不具备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的内蒙古、广西、海南、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待条件具备后也会逐步启动以旧换新政策。 政策衔接提上日程
“废旧电器回收条例”续力扶持
虽然政策延期至明年底,但“后家电以旧换新时代”的政策衔接已经提上日程。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截至5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地区回收旧家电
1479.8万台,拆解旧家电865.5万台,可回收利用废塑料、废铜等再生资源达27.2万吨,这部分被回收的家电应该如何处理,是一拆了之,还是有序再利用,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焦点。此前,部分家电厂商和渠道商上书相关部门,建议对二手家电的再利用给予支持。
对此,商务部专管家电以旧换新的商贸服务司副巡视员张蜀东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在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内,商务部会做好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的
“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衔接工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极有可能成为“后家电以旧换新时代”政策的衔接口。
张蜀东告诉记者,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家电产品正规回收拆解等细则,国家将鼓励生产者自行或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家庭作坊式的处理方式将被规范,电子垃圾的处理将向企业化集中处理方向发展。
“非常规”政策注定退出 企业应走向高端、增强竞争力
“以旧换新是一项刺激性政策,消费者不可能总是依靠补贴获得实惠,家电企业和渠道商也不可能总依赖政府。”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霞辉看来,家电以旧换新是在特殊时期实行的“非常规”刺激内需政策,体现在它的“不公平”上,比如没在试点范围内、没有旧家电的居民就无法享受政策优惠。“非公平性注定了‘非常规’政策肯定会退出,在我国经济形势回转后,特殊时期实行的‘非常规’政策会逐步退出。”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也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只是一项暂时政策,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段政府给予的缓冲期,加强产品开发,促使商品从低端向高端发展,以增强竞争力,“待国外经济形势好转时,相关部门肯定会考虑政策的择时退出”。
(责任编辑: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