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亟待政策接棒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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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苏玲) 商务部、财政部和环保部昨日联合发布了新版《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期延至2011年12月 31日,原有的9个试点城市将继续实施,同时新增19个试点省市。

分析指出,家电以旧换新是在特殊时期实行的“非常规”刺激内需政策,在经济形势回转后,这一政策会逐步退出。“后家电下乡时代”如何实现政策的无缝对接?如何续力政策对行业的扶持?对消费者、企业、渠道商而言,常规的政策扶持显然更为“润物细无声”。现在看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极有可能成为政策的接棒者。

(责任编辑: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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