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底前出台网店实名制细则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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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记者李舒张道生)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北京市最迟月底出台网店“实名制”细则。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暂行办法提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方盈芝说:“要求网店办理工商登记,不能简单照搬实体经营的标准。首先,一部分网店出售的只是个人闲置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次,实体经营工商登记时必须要有固定经营场所,但网络经营者依靠的往往只有一台电脑,是否需要设立和实体经营一样的准入门槛值得探讨。”

北京市工商局宣传处处长王晓静告诉记者,北京市工商局最迟月底出台实施细则。王晓静说:“由于此前没有具体管理办法,只能参照对实体店的模式来管理网店,对提出申请的经营者要求必须具备经营场所,7月1日新规实施后这样的要求可能被打破。”

“实名制”是否要征收税费?记者多方联系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对网络交易的税费问题始终未予明确表态。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表示:“网购的交易量逐年猛增,指望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对中小经营者优惠或减免税费,以达到规范网络交易、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责任编辑:丁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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